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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君位等1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2017-01-25 09:10:07 来源: 作者: 编辑:赵暖星 点击:

区政府发〔2017〕13号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直各有关部门:

经2017年1月17日区政府党组会议讨论研究,决定:

徐君位同志任区招商局局长,免去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;

胡凯文同志任区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;

闫  宏同志任区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;

张鸿霞同志任区婚姻登记处主任,免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职务;

郑志立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;

齐海荣同志任区政府招待所副所长(主持工作),免去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;

殷经纬同志任区招商局副局长;

杨景惠同志任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主任;

韩  平同志任区青少年活动中心、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副主任,免去区文化馆副馆长职务;

韩  斌同志任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副主任;

李潇庆同志任区文化馆副馆长,免去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职务;

杨  彬同志任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队长。

免去:

张亚峰同志区招商局局长职务;

曹金平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、物价局局长、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;

郭永会同志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;

李兴科同志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;

何晓业同志区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职务;

金建峰同志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队长职务;

刘文化同志彭原初中校长职务。

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

2017年1月17日